常德日報記者 鄧淇月 通訊員 朱芯儀 11月23日,鼎城區(qū)公安局黃土店派出所接到轄區(qū)居民唐女士報警稱,其遭遇網絡刷單詐騙,被騙63000元。
經了解,11月11日,平常就有網購習慣的唐女士收到一個包裹,打開后,發(fā)現(xiàn)里面有一張“雙十一”抽獎券。唐女士刮開后中了一份水果,并掃描獎券上的二維碼領獎。在領獎界面,“客服”將水果以折現(xiàn)的方式,給唐女士微信賬戶轉賬28.8元。隨后,“客服”向唐女士介紹起了刷單賺錢,并向唐女士發(fā)送了一個APP下載鏈接。因為這剛剛到賬的28.8元“獎品”,唐女士對“客服”介紹的網絡刷單沒有絲毫懷疑,馬上就下載了該APP,接取刷單任務。
唐女士最初接到的刷單任務是給某短視頻平臺的賬號點贊、點關注,每次任務能獲得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的傭金。隨后,“客服”說可以接取金額更高的刷單任務,不僅可以“全額返現(xiàn)”,刷單任務的傭金也高很多。之前嘗到甜頭的唐女士深信不疑,先后向對方提供的賬戶轉賬3次,共63000元。轉賬完成后,直到11月23日,還未收到返款,“客服”也聯(lián)系不上,唐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,遂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。
鼎城公安提示:詐騙分子冒充電商,通過快遞、短視頻平臺、微信等渠道發(fā)布兼職信息,招募人員刷單,先以小額返利讓受害人嘗到甜頭,等交易數(shù)額變大后,以任務未完成、操作不規(guī)范等各種理由拒不返款,并誘導受害人繼續(xù)刷聯(lián)單、刷大單,直至騙光錢財。刷單是違規(guī)違法行為,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、電商平臺均明令禁止這種虛假交易,一切所謂“刷單返利”賺取傭金均為詐騙。